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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最后,魏延索性也放开了,一路加速行军,当带着人马抵达成都平原的时候,看到庞统在成都城外立寨,而非已经大开成都城门来迎接自己的时候,魏延才算稍微松了口气。 “不如何,那刘将军最好立刻将在下斩了,为自己报仇。”庞统淡然道:“否则,你不会再有任何机会?” “不是不敢,而是怕你没这个本事!”庞统冷哼一声,扭头看向帐中众将,淡然道:“我主吕布,或许出身不及诸位,但为人公私分明,也极重规矩。” 战斗开始的很突兀,结束的也很快,曹操身边最擅守的虎卫营战士,在夜鹰卫面前,甚至连结阵的机会都没有,上百名护卫就这么被五十个夜鹰卫无损击杀,如果算上之前被杀的四百名曹刘各自派来守护王印的战士,就这么半天的功夫,五十名夜鹰卫已经杀了五百敌人。
等曹操得到这里的消息,恐怕要明天了,虽然不是什么高明的计策,但总能给双方添点恶心,也将视线从主人身上移开。 “为何?”刘璋皱了皱眉,对于孟达对吕布的敬称有些不满,但如今放眼成都,他身边恐怕也只有这么一个人可用了,便是吴懿,已经很久称病不出,刘璋如今实际上已经是无人可用,看着孟达,也只能耐心去听对方解释了。 “喏!”跪在地上的夜鹰卫闻言身体一颤,再次向夜鹰拜倒。 正常部队在被敌人攻上城墙的时候,不可避免的会惊慌失措,或者说士气大降吧,但这些胡人眼中,却根本没有这一类的情绪,有的只是一股莫名的兴奋。
“其实本可以用船只运粮的,若以船队运粮,逆江而上,我军的后勤供应至少在打到江州之前,可保无忧。”马良叹了口气,苦笑道。 为首的,是曹操一名亲卫,身材高大,皮肤大概是晒多了太阳的关系,也可能是本就如此,总之一身皮肤从头到脚指头都是黝黑无比,脸上大大小小的刀疤有五六处,没带头盔,一头乱发就那么随意的随风狂舞,人走在路上,便如同一头正在觅食的猛兽一般,任谁都能感受到他身上散发的那股凶戾之气。 尤其是在联军耗损了不少精锐之后,如果此刻吕布的五部精锐出动,恐怕无论是曹操还是刘备,都会元气大伤,那就只能等死了。